每日新报7月4日报道 在博客中宣泄情绪本无可厚非,不过,一名大二女生的做法可有点过火了,她将自己与男友的激情照片发到博客上,激情照引起轩然大波,女生的做法也已经涉嫌传播淫秽照片。
最近关于“激情”、“艳照”的词汇在2008年被多次引用,有些人是受害者,因为他们的隐私被人敌意的放到了网络上,让自己最隐私的行为被无情的放大到世人的面前,比如前几天媒体争相报道的夫妻在酒店住宿被偷拍的事件;有些人是故意的,他们想通过网络这个媒体将自己的激情照片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比如文章开头的报道。
人和动物的最大区别之一,就是人能感受到激情这个过程,这个人所独有的享受,每个人都有权利去感受、去珍藏,这种含蓄的美也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精神的一部分,但是如果为了自己的一些利益将自己最隐私的过程向世人分享的时候,首先思考的是:国家的法律允许的程度如何?对社会的影响如何?对自己的心理成长是健康的导向吗?
国家的法律允许的程度如何?
天津津鼎律师事务所康伟中律师认为,博客与日记本不能画等号,因为博客可以在无边无界的网络中广为传播,而日记本则不同。如果女孩将激情照储存在电脑里自己欣赏,构不成犯罪,只是有碍伦理道德问题。但是,众多网友通过各种途径,浏览了她的照片,而她又没有及时采取制止措施,这本身就是“默认”他人浏览,涉嫌在网络中传播淫秽照片。(摘自天津日报网-每日新报)。
笔者不是法律工作者,没有权利发言是否行为违法,但是从上述的律师解答中我们也看得出该女人已经涉嫌违法了。如果真的有相关部门要追求她的责任的话,她又是值得同情的。因为年轻而吃亏,却让“年轻就是本钱”这句很多年轻人喜欢的“名言”黯然失色。
对社会的影响如何?
各位看官可以做一个试验,你在任何一家搜索引擎网站,输入“自由女孩”几个关键字,有很多的结果都是大家在找“自由女孩”博客的网址及想“欣赏”他们的照片的帖子,这个就是很直接的社会影响,当激情处理不当的时候就变成了色情。当变成色情的时候,就要接受法律的约束。
对自己的心理成长是健康的导向吗?
笔者看到有关自由女孩的采访文章,感觉她将网络和现实分的很清楚,这在当今网络风靡全球的大环境中是难能可贵的。现实的生活中我们有很多事情是务实的,也许压力很大,网络世界因为很虚幻,所以很多人将它设置成自己的脱离现实的一个理想社会,平时不敢说的网络上可以说,平时不敢做的网络来弥补。感情的宣泄也是要有尺度的衡量,如果每个网友都在肆无忌惮的宣泄自己的情感,世界将变成很难想象的一个组合体。
无论是“激情照片”、“偷拍门”还是“艳照门”,最终能抵制它的是让它的存在没有市场,没有市场它就缺失了存在的根本,如果都像“激情照片“、”一样,大家都在疯狂的查找博主的网址,那以后类似的事件还会继续繁衍。每个人如果都不去理会这些东西,他们也会知趣的去消失在网络的云海中。